一、采购人名称:平湖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湖市公安局无人机防御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FL****采20*****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年07月16日
七、预算总金额:70*******
八、废标理由:
经资格审查浙江网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焱达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远方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均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采购文件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三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行业对应)(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故该三家资格审查不通过。
本次有效投标单位仅一家:成都锦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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